来源:米兰体育官网赞助瓦伦西亚 发布时间:2025-12-22 06: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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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00—10:30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徐波,在大连广播电视台FM103.3新闻综合广播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节目中,与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供热管理部门负责人,就我市今冬明春的供热话题与听众和网友进行互动交流。
听众姜女士:家住中山区海港城小区,2022年底入住取暖费31元/平方米,但是2023年入住的用户暖气费降低到26元/平方米,想问一下差价何时能给补?怎么补?
为解决我市同等户型供热采暖收费出现同城不同价、同楼不同价,且同民用水用电等收费方式产生矛盾的问题。市住建局联合市发改委印发《关于明确部分非居民住宅执行居民住宅供暖收费标准的通知》(大住建发〔2025〕178号)。文件明确规定:自2025-2026采暖季开始,市内5区执行民用水和电且用于居住的非居民住宅按照居民住宅供暖收费标准收费。退费是明确且必须落实的。若用户与供热企业协商不成,住建部门将介入协调,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请这位网友将地址和联系方式留下,我们会第一时间联系。只要存在三年不达标情况,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规定,组织退费并整改。根据省供热条例及测温退费规定,不达标分两种情况:
退费不是目的,主要是解决不达标问题。我们会第一时间联系民祥供热,针对详细情况处理问题,同时协商退费方式,如冲抵明年取暖费或现金结算。
依据《关于降低主城区供暖价格的通知》(大发改办字〔2015〕638号),供暖公司收取供暖费时,供暖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对未列入房屋所有权证的面积(赠送面积)部分,比如阳台、阁楼等,对于有供暖设施的应予收费,无供暖设施的不予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为:1.室内净高在2.7米以上,按房屋实际套内建筑面积收费;2.室内净高在2.7米(含2.7米)以下,2.2米以上的,按房屋套内建筑面积90%收费;3.室内净高在2.2米(含2.2米)以下的,按房屋套内建筑面积60%收费。
供热初期,除了要排出原有管道内的气体外,冷水加热升温过程中还会不断产生气体,这些气体混合在水中,随着循环逐步被带到系统高点或是阻力大流速慢的地方,这些气体积累到某些特定的程度时就会产生气塞,阻碍水的流动,导致散热器不热。有的气体是间断性存在水中不动的,不走到自动排气阀位置是不会自动排出的,这时候就需要人工进行多次排气。
1.损坏供热用热设施或者在供热用热设施上安装或者使用循环泵、放水装置等其他设施;
有很多居民可能因工作原因,总是忘记办理停供,请问办理停供的截止时间是每年的多少号,怎么办理?
根据《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供热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用热。保修期满要求暂停用热,属于用热设施未分户的,应当在当年9月30日前到供热单位按照本条列第27条第一款有关停止供热的规定办理暂停用热;属于用热设施已分户的,应当在当年10月25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暂停用热。用户暂停用热应当满一个供热用热期。
已办理暂停用热的用户要恢复用热的,应当在交纳用热费用日期截止前交纳用热费用。
用户符合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供热单位理应当为其办理暂停用热或者恢复供热,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现在购买新房后,有的居民用户对室内暖气进行改动,或因装修问题造成家中暖气不热的如何处理?
因居民装修或者私改暖气设施的情况也较多,部分居民在装修市场找的暖气实施工程人员对暖气设施改造不懂,以为简单连接就可以,这样就造成很多居民改完暖气设施造成一半热,一半凉或者全部不热,循环不畅。在这里也是提醒广大居民,如果非要坚持改动暖气设施可以找供热单位做施工,以避免暖气不热情况的发生。根据《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用户改动用热设施或改变用热热量、用热用途,能委托供热单位做。未委托供热单位做或者因装饰、装修等影响用热效果的,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影响供热用热设施运行或者其他用户用热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委托供热单位做处理,不恢复原状或者委托供热做处理的,供热单位可以暂停供热。
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在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和用户的原因外,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不底于18℃,其他部位的温度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非住宅供用热双方对供热运行期限、温度标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约定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大连供热用热条例规定不得低于16℃,不含工业建筑)。条例中未对供回水温度有明确要求,供回水运行标准只是对我们监督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的一个技术参数。
正常情况下,采暖期结束后一个月,用户带着测温单到供热单位就可以办理。再一个就是在为了便民,供热单位采取在下一年缴费中直接抵扣(这种方式是双方协商),不管采用那种方式,费用是一定要退的,请用户保存好测温单。
根据《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第23条规定,供热用热期全天室内温度,居民用户卧室、客厅不得低于18℃,其他有用热设施的房屋不得低于16℃;非居民用户(不含工业建筑)不得低于16℃。
第24条用户认为室内温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可以要求供热单位测温,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市供热用热主管部门的规定测温;双方对测温结果有争议的,可以向所在区(市)县供热用热管理机构或者计量技术检测机构申请复测。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用户室温不达标的,由供热单位按照市供热用热主管部门的规定退还用户用热费用。
但是温度不达标可能存在多种原因:一种是用热设施堵塞或是用户因装修改动的不合理,用户可以找供热单位上门查看,可以排排气,疏通一下堵塞的地方就正常了。如果还是不行,那可能是整楼或这一片,那这个问题可能就不能马上解决,需要在采暖期结束以后,供热单位列出计划,做到“冬病夏治”。还有一种可能是房屋透寒问题,这个需要我们做好自我保温。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徐波在节目中表示,冬季供热事关千家万户,是市委市政府重点关注的民生项目之一,是彰显城市温度的民生大事。各级供热管理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让群众在供热质量提升工作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一是全面开展“两检测一保障”,组织各地区开展锅炉、管网排查检修工作。全市累计完成老旧管网改造213公里,维修锅炉142台,检修换热站355座;燃煤储备方面,全市总需求量为306万吨,已完成储煤279万吨,储煤率达91.2%,超额完成节点目标。二是全面开展智慧供热,今年按照“换热站全覆盖,远传室温监测点每0.6万平1块”的标准推进测温表安装工作,目前市供热监管平台累计接入测温表超4万余块,实现对供热企业的智慧监管。三是全面开展“访民问暖”,针对上一采暖期存在的问题,通过电话回访、入户排查等方式,组织开展“访民问暖”专项活动。累计开展活动3167次,走访用户7117户,了解居民用户的采暖需求,开展针对性整改,通过清洗滤网、加装密封条等方式,切实帮助2087余户解决了实际问题。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批示要求,是市住建局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以“全周期保障,高品质服务”为目标,组织各地区和各部门加强调度检查,重点抓好供热期运行管理,确保市民安全温暖过冬。一是坚持2小时调度机制,每2小时分析研判投诉、舆情以及智慧供热监管平台低于20度测温点的情况,对于问题较为集中的,转至各属地供热部门核查,及时销号。二是坚持“四项制度”,通过限时监测分析制度、当日现场核查制度、限时从重处罚制度和常态化检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跟踪督导,将问题解决在苗头阶段。三是紧盯关键节点,重点关注往年问题较为突出的供热企业和住宅小区,预判式调度解决,避免问题集中发酵。特别关注极端天气等重要时间节点,科学调度运行,做好供热运行保障。四是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深刻吸取大发能源红凌路管网爆裂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供热企业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首轮管网隐患排查。累计发现隐患问题24处,已落实整改和加装保护措施,同时纳入“冬病春治”改造计划。五是做好应急保障,指导各区供热管理部门对辖区供热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组织抢险应急队伍,储备易损材料和设备,发生突发情况按预案做处理,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抢修。
下周六(12月27日)上午9:00—10:30,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王放,在大连广播电视台FM103.3新闻综合广播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节目中,将就市民关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业务办理等相关话题,与听众朋友进行交流。欢迎收听收看。